海陵区合同律师海陵区 区号
2021-12-11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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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姜堰二手房未满两年,签了合同,但是不想要了,打官司能赢吗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562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原因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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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二)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以自己的行为明确表示或者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4)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泰州姜堰的二手房已经两年不到了,合同已经签了,但是我不想要了。
业主得了癌症,但是签合同的时候没有说。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被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如果车主得了癌症,还没有签字,就叫人带过来。
我是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的房子,但是这个房子还不到2年。
然后业主找人签合同,然后中介把照片发给房东,交了10万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二)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4)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