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房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最新农民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房东版)】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充分、平等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均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均具备签订、履行本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
二、房屋基本情况: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小区 期 栋 单元 楼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装修标准为清水房,房屋配套设施设备以现状为准(本合同签订前,双方已对周边环境及房屋进行现场踏勘,乙方对房屋的质量、朝向、结构、设施设备配套情况等均无异议)。
三、该房屋及所属小区修建符合乡村规划,有关土地使用权性质以现状为准。房屋交付乙方后,根据以后的相关政策及法律规定,当该房屋具备产权办证条件时,甲方配合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买卖交易及产权办理所需税费,由乙方全额负担。
四、甲方的承诺与保证
1、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甲方享有完整的处分权利;
2、本合同项下的房屋除乙方外,甲方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买卖协议,也不存在因甲方个人或家庭债务与第三人签订赔偿协议、抵押协议导致第三人对该房屋享有权利的情形;
五、本合同项下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大写: )。上述价格为除交易税费外的甲方净收价款,买卖双方因房屋转让交易所涉或有税费,均有乙方负担。甲方收到该款项后,仅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六、价款支付: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并将款项汇入甲方指定收款账户。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 )。乙方在支付除定金外的剩余转让价款时,已付定金等额抵扣应付转让价款。
乙方未按照上述期限付清全部转让价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退还乙方已付定金。
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如下: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七、房屋交付:乙方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约定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之日,甲方即向乙方交付房屋。甲方腾空房屋并向乙方移交全部房门钥匙,即视为甲方履行完毕房屋交付义务。
八、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因房屋的管理、使用而产生一切费用与责任(含消防责任、相邻关系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不论因任何原因、任何情形致甲方承担经济法律责任的,甲方有权就自己所受全部损失向乙方追偿。
九、其它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捺印): 身份证号:
乙方(签字捺印): 身份证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